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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报道

《程伟案中案》是我还在《财经》杂志供职时发表的第一篇封面文章。

这是我第一次操作重量级的调查报道,在历时约一个半月的调查中,仅凭一句不知涉案人数、姓名的传闻,我五赴天津,通过一次次踏访调查,将那起发生已一年半却被权力封锁得严严实实的司法腐败大案,拼图般一点一滴完整还原,公之于世。这篇文章不是我十几年调查记者生涯中影响最大的,却是我作为一名调查记者走向成熟的开端。

2006年4月下旬,《程伟案中案》发表时,我入职大约半年。该文分上下两篇,一万余字,详尽地披露了1949年以来中国司法领域涉案金额最大的腐败案。报道一经刊发,方方面面均有反应,我也初次感到了作为调查记者的那份职业荣誉。

说来凑巧,得到这个选题纯属意外。2006年2月20日,星期一下午,在编前会上,编辑称,听说天津海事法院发生了一桩会计涉嫌贪污、挪用6000万元公款和执行款的案件。编辑原安排另一位同事做,后因她离职,选题落在了我头上。

托朋友私下打听,此事得以证实,却引起了天津有关方面的警觉,一再追问消息来源,并称案件处于保密阶段,严禁报道。 向编辑部汇报后,大家很兴奋,断定这是个不小的案件,领导派我去天津了解。

此后,一桩长达40天、五下天津的调查采访在我第七年的记者生涯中徐徐展开。

 

初下津门

那时,我心中一点底都没有,一是信息有限;二是近在咫尺的天津如天涯般陌生,我一个人都不认识。

2月22日,忐忑不安中,我动身前往天津。 第二天上午,经朋友帮助,辗转找到天津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对方一听我想了解海事法院的事,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很明显,法院不接受采访。我的心有点凉,也在意料中。这个案子涉及金额上亿元,是建国以来全国司法系统最大的案件。别说现在不允许报道,即使将来案件审理结束,报道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不仅我们法院口风很紧,天津高院、最高法院都讳莫如深,要采访必须天津市政法委同意。”他神情严肃地说。

他的一席话,令我大吃一惊:没想到涉案金额远远超出了我们了解的,居然是建国以来司法系统最大的案件。几经寒暄,对方答应说几句话,好让我回单位交差。 接下来的内容,堪称惊心动魄。

2005年初,天津滨海开发区检察院开始调查天津海事法院会计,之后,专案组一名成员将消息透露给会计。经一名基层法院法官从中斡旋,办案人员张口就要500万元平事费。到了2005年夏天,天津海事法院要动用一笔约5000万元的执行款,会计闻风而逃,窝案于是爆发。出逃十多天后,会计在成都落网。该案不仅天津海事法院会计、出纳和执行庭法警三人涉案,还牵扯开发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及塘沽法院的法官。

2005年底,牵线搭桥的法官已在天津二中院受审,没几个人知道。该案可能最终会分解成一个个的小案子,悄悄消化掉。毕竟,此案对天津政法系统是个太大的丑闻。

没想到数额如此巨大,案情如此曲折复杂。之后一段时间,寻找涉案者成了我努力的方向。经同事帮忙,天津海事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员答应见见我。 会面是在天津海事法院绿意葱茏的咖啡厅进行的。我说明来意,他面露难色。接下来只是一味东拉西扯,跟案情有关的话一句也不说。三个多小时过去了,仍无所获,我只好起身告辞。这时他小心翼翼地递过一张小纸条,上面写有两个人名:程伟、刘晓环。“这是涉案的会计和出纳,我能帮你的只有这个。”他说。

 

巧遇知情者

有名法国同行曾说,在现场周围100米的范围内,总有知情者。到现场去,应该是调查记者的不二法则。

一天,听采访对象说程伟在天津开发区阳光新干线小区好像有栋别墅,被天津高院查封,我决定去那里碰碰运气。

阳光新干线别墅区在开发区最繁华的第三大街西头。2006年3月1日,我来到小区试图寻觅贴封条的别墅,小区分A、B、C三个区,既有联排,还有独栋以及跃层,每个门前都装着电子门,很难一户户察看。 我决计装作买房人,去物业了解情况。

物业办公室里,年轻的女孩听说我来看被拍卖的房子,分外热情,打开住户花名册哗哗翻起来,我很快发现了程伟的名字:A区45A,面积224平方米。花名册联系栏中有两个手机号,后面分别写着“程”和“于”。我猜想另一个很可能是程伟妻子的,一出门,我赶紧拿出手机记下号码。

这是幢坐北向南的三层联排别墅,外带露台和小花园。我之前已来过,只因门上无封条,无法辨认。就在我细细打量之时,一辆黑色丰田车停在花园前,下来一名中等个头、三十多岁的男子。 男子从裤袋中掏出钥匙开门,我又兴奋又紧张,暗暗思忖:来人是程伟的什么人呢?正不知如何开腔,男子向花园中的我发问:“有什么事?”

“听说法院要拍卖这房子,过来看看。”

“没错,这房子是要卖,”男子爽快地表示,“这房子原来的主人欠我300万元,法院把这房子抵给了我。”

我不禁大喜过望。 他问我是自己买房吗,我说是替老板来看房,他问老板是做什么生意的?我看着米色的墙随口胡诌:做涂料的。 男子自称做进口汽车生意,与程伟认识多年。聊天中,我获得了程伟出逃前后的一些情况。 此时,我在天津采访已有一个多星期,初次遇见近距离接触过程伟的人。

过了两天,联系此人,他推说自己很忙,有事电话说,感觉比较抵触。我试着坚持:“我还是想再和你见面讨论下买房子的事。如果下午没时间,晚上也行。”

起先,他说没时间。一听这话我都不抱希望了。谁知,他又说,五点钟给你打电话吧。

五点钟已过,他还没来电话,正想要不要马上打给他,酒店总台来电说有人找,我赶紧下楼。在酒店咖啡厅,寒暄后他主动提到程伟。心中不由一阵窃喜——我正为怎样把话题转移到程伟身上犯愁。突然,他说:“你是记者吧。”

我一下子心虚了:“你怎么会有这种感觉?”我尽量保持着微笑,但自觉脸已微微发热。

“我感觉你不像买房子的更像是记者。”他盯着我说。

我决定豁出去了:“对不起,我是记者。我为此前所说的假话向你道歉。”我说,约他见面第一是为了工作,第二自己没有做坏事,第三不会伤害他。之所以没有告诉他真实身份,怕他有顾虑不肯说。 我说了自己工作的意义,说了此案的危害,劝说他理解和支持我的工作。一番说服后,我心一横,说:“我非常希望得到你的帮助,但也尊重你的决定。”那时,真有一种听天由命的感觉。

他笑了:“其实,你告诉我你的真实身份,我心中就有底了。我知道出这么大的事,不是程伟一个人的问题。” 他又介绍了一些程伟涉案的情况,并称共有11人涉案。

拼图涉案人员

如果真有11人涉案,只有知道11名涉案者的姓名,才有可能弄清他们在此案中扮演的角色,本案的内幕与全貌才会浮出水面。显然,一一落实11名涉案者将是今后调查的核心。

采访中,我获知涉嫌介绍贿赂的开发区法院执行庭法官之前已开庭审理,我辗转弄到他的起诉书。起诉书较清晰地披露了其涉案过程,还有其他几名法院和开发区检察院涉案者的姓名。 至3月上旬,包括程伟、刘小环在内,11名涉案者中已有6名涉案者浮出水面,但此案的全貌仍如镜花水月,不甚清晰。

程伟一案在当地政法界虽屡有传闻,但因有关方面三缄其口,加之涉案者众,外人所知一麟半爪,难窥详情,常常将涉案者的姓名、单位张冠李戴,乃至以讹传讹,调查因此走了不少弯路,费了不少周折。 为查找涉案的银行职员,我先后到塘沽、新港,从建行、工行等多家银行侧面了解;为了解程伟的履历,在塘沽工行储蓄网点、职工住宅区,大海捞针般一家一家打听。

随着调查的进行,跟相关知情人有了多次接触,渐渐赢得了他们的信任,一点一点,逐渐证实掌握了其余涉案者的信息。至3月中旬,程伟案11名涉案者的情况我已悉数掌握。

 

编辑的指导

入职前,就听说过公司以团队精神著称,在《程伟案中案》的调查中,使我对这个集体的团队精神有了切身体会。

一天,当我终于拿到了其中一名涉案法官的起诉书后,觉得眼下也只能获得这些东西,给编辑段宏庆发邮件,告知准备先回北京。

次日早晨段宏庆回信称,此案金额为建国来罕见,涉案司法领域内众多人员,且充分暴露了法院在执行款管理中的体制弊端。他说,我入职后,工作一直很努力,由于环境管控的缘故,做的两个选题都没能发表。这个选题不是特别敏感,事件又很重大,他希望我抓住机会,展示自己的才能。他建议除了循着案件的发展去采访,还须到工商局查会计的公司结构以及资金往来。

2006年3月中旬,在天津采访期间,另一名编辑康伟平提供了中国青年报的一则报道,2003年10月9日天津海事法院根据德国HSH银行的申请,以684万美元公开拍卖一艘土耳其籍“海地”轮,拍卖所得价款将用于偿还被申请人拖欠德国HSH银行的贷款。此案的审理时间是2004年,据此我们初步判断,此案的索赔款或许有可能证实坊间传闻被程伟挪用的那笔导致其案发的执行款。

之后的采访证实,这一判断准确。

3月下旬,我第四次从天津返回,主管副主编张进和前述两名编辑听取案情汇报后,认为涉及银行的几个地方还需弄清楚。同事于宁、郭琼也通过自己的渠道,及时告知我打听到的消息。 编辑的指导和同事的帮助,让我的调查一步步接近事实,逼近真相。

 

记者的同盟

采访期间,我辗转联系到一位涉案法官的辩护律师,对方客气得不得了,让我去请示天津市司法局,关于此案只字不吐。 好在更多的律师明白此案报道后的巨大警示意义,他们在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的同时,也给予我不少帮助。

记得一天中午,我去天津市工商局查询程伟的公司记录,结果发现至少有二三十个法人代表为程伟的企业,除公司名称及注册地,股东构成以及注册登记的详细资料,工商局拒绝提供,也拒绝打印所有查询出的企业名称。

一筹莫展之际,见一名律师也查询企业资料。上前搭讪,没想到他知道此案,他建议我跟他前往他们律师事务所,他们主任知道一些情况。 当时天津很多地方都在拆迁,加之道路狭窄,堵车很严重,许多路口,行人、自行车、机动车混在一起,乱成了一锅粥。等到了地方,已经是下午五点多。幸运的是他们主任还没有下班,我顺利打听出一位重要涉案者及其辩护律师。

这位律师向我谈了他的当事人涉案的经过、金额及落马的过程。 为了获取程伟的律师信任,我先后三次登门拜访方得见一面。按礼节,拜访前应先预约,但考虑到如事先致电,被拒后难有回旋余地,我顾不得礼貌,直接上门。第一次去,接待人员称律师不在所里。联系该律师,他说需要和另外一个律师商量,还要请示天津市律协,没有他们的同意,他什么都不敢说。“这个案件太重大了。”他称一整天都在外有事,没时间见面。请我先回。无奈,只得怏怏而归。

两三天后,我又前去拜访,依然扑了空。还好,我第三次去拜访,终于见到了他。几次接触后,不仅进一步证实、补充了此前了解的程伟涉案经过,也获得了相对权威和准确的涉案金额。

一位律师曾气愤地表示,他之所以帮我,完全是因为实在看不下去。他和程伟打过好多次交道,每次都是为要催要执行款、缴诉讼费。法院执行款给付慢,当事人和律师没有一点办法,只能等,或者想办法托人。“这种事情不像别人欠你钱,他不给你,你可以去法院告。法院不给你执行款你上哪儿去告?一点辙都没有。”

更有律师对有关方面蓄意淡化地处理此案表达了自己的义愤:我们就在法院旁边,都没有听说案件开庭审理的消息。“你想想,如果此案公开审理,被告席上站一排法官、检察官,对中国的司法系统会是什么影响?” 他们希望通过我们的报道,能够引起有关方面对法院执行款制度弊端的注意。

我想,这也是编辑部派我调查采访此案的目的所在。

 

差点打草惊蛇

最后一次来天津是2006年3月29日。第三大街金融街,是开发区所有银行分行的聚集地。建设中的金融广场,造型独特,四座蓝灰色玻璃幕墙建筑相对而望,像矗立的四个巨大花瓣。程伟早先的工作单位工行开发区分行,就位于金融街的东边。

这天上午,我到工行开发区分行办公大楼三层的一间办公室,里面两个女工作人员,一听记者询问程伟,连连说,“有有有”。她们直感叹:“海事法院的会计,多好的工作。干嘛要做那事?” 从这里,我辗转获得了程伟的毕业学校及调离单位的准确时间。

对面的中行开发区分行,是其中一名涉案者的工作单位。四楼的财务管理室主任一听要了解涉案者的名字,感觉像是听错了。张口结舌:“这个,这个,你找办公室,在九楼。”

刚出九楼电梯口,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拿着手机劈头就问:“谁让你上来的?” 后来他走进另一间办公室,跟别人嘀咕了好一阵,然后自我介绍是办公室主任,刚从部队转业,我要了解的那个人他不知道。说着就催我离开,还说自己又要加班,给行长写第二天的讲话稿。

3月底回京后,办公室同事交给我一张便条,说有个自称天津工商银行的人找我。我心下暗喜,肯定是银行的人知道我采访程伟的事,要反映情况。兴冲冲打过去,对方却说自己是天津市检察院新闻处负责人。 “听说你到开发区工商银行了解海事法院那个案件的情况,这个案件天津市政法委有规定,目前不允许报道。”

“是吗?”我佯装不知。

“你都采访了些什么情况?”

“你们不是清楚吗?他们没有接受采访。”

编辑部获知后,立刻决定加快节奏,以免夜长梦多,节外生枝,致使前功尽弃。稿件几经打磨,2006年4月下旬,《程伟案中案》终于出刊。

文章虽刊发,但其调查采访,并非尽善尽美,存在诸多遗憾。比如,10多年间,程伟如何把单位的1亿多巨款弄到自己公司的账户上?这个疑问始终困扰着我们。为此我们曾有过诸多猜想,如设想程伟伪造领导签名,勾结银行职员,伪造假对账单。直到2007年5月,程伟在天津二中院受审,我“混”进法庭后,心中的谜团才得以解开:原来程伟压根就没有把法院执行款存进单位账户,而是直接进到了自己公司的账户。其作案手段之简单令我难以想象,而法院执行款制度上的漏洞,比我们了解的还要触目惊心。

 

番外

程伟案的审理,迁延良久。主要是对其涉嫌罪名的认定有争议。按照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是在于有无做假账掩盖,前者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后者则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由于并未发现程伟在转移走巨额执行款后,做假账掩盖。为此,天津高院曾专门请示最高法院,而最高法院迟迟未能给予答复。后来,死刑复核权全部收归最高法院,程伟的家人以及律师都较为乐观,认为程伟的命保住了。起先我还时不时致电天津的朋友询问案件进展,时间长了,也就不那么上心了。

2014年夏,我去天津调查武长顺案。期间获悉,2012年夏,程伟被执行枪决。

原载《青年记者》,此番刊发有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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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和岩

王和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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